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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内,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方面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2022年2月13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律师,上海劳动社保律师,现执业于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在工作期间内,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方面的权益

在工作期间,劳动者依法相应哪些方面的权益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报酬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定额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法这些应尽的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持续的形式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2、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这是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这面包括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如果企业单位劳动保护工作欠缺,其后果不仅是某些权益的丧失,而且是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直接受到伤害。


3、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4、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疾病和年老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国家负担过重,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


5、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越来越依赖于专门的职业培训。因此,劳动者若没有职业培训权利,那么劳动就业权利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6、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应该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Tags: 在工作期间内,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方面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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