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科铭律师,上海劳动社保律师,现执业于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市场经济时代,各种交易频繁,股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类型,一直在促进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当股东退出公司后,股权如何变更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股东退出公司的股权变更流程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股东退出公司的股权变更流程
1、有限公司的股东要;退股;按公司法规定是不允许的,法律规定股东一旦入股不能反悔退股;
2、但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从而实现退出公司的愿望;
3、股东转让股权,要先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要时,可转让给第三方,股东转让时需要转让双方签转让协议,并经股东会同意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4、股权变更登记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供:股东会决议、变更登记表、股权转让协议、经办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变更后执照不用换新。
二、股权转让变更的程序
股东退出公司,也就是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3、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监事,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7、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东退出公司的股权变更流程的内容,由此可知,股东退出公司,也就是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在公司法中,对于公司股权分配是非常重要的,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但我们需要知道个人股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股权继承需要一定的程序才可以。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个人股权继承的程序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个人股权继承的程序
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由公司将继承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修改公司章程。
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二、办理股权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6、出资证明;
7、股东名册;
8、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9、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三、公司章程在股权继承中的限制作用
当公司成立后,公司章程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不仅仅能够约束公司的股东,并且成为公司组织、运营等各方面的行为准则,甚至新加入的公司股东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时公司章程就不仅仅具有合同的性质以及效力,作为公司的内部章程,公司章程可以被称作公司内部的小宪法。如果公司章程存在着限制性的规定,这就意味着股东们事先在此范围内同意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之后股东也就必须遵守该约定,不能违背相关的限制性规定,而这也是;契约必须履行;的体现。
就股权继承方面来说,我国公司法75条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的继承,如果在公司章程中有限制性条件的,股权的继承人必须按照此规定来继承其股权。
综上所述,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被继承是没有疑问的;同时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具有限制。公司章程对股权有限制性规定的,股权继承人在继承股权时必须遵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继承人就不能继承去世股东合法的股权。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个人股权继承的程序的内容,由此可知,首先是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有公司将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计入股东名册,然后修改公司章程等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