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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担保的规定
2016年4月7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公司法对担保的规定
    2005年通过的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向合伙企业投资,只能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这是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的主要规定,也就是公司法把这些方面的权利交给了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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