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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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2016年4月7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合作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于2004年9月18 日-19日在北京举办的“2004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甲方发起并主办“2004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乙方作为本次推介会的代理合作单位与甲方合作,推介会举办地点为北京、举办时间为2004年9月 18日—19日。

  第二条双方合作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策划、演讲嘉宾的联系和确认、场地的落实与布置、对会场进行总体控制与协调,并负责保障本次推介会圆满顺利完成。

  2、 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之宣传材料。

  3、 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媒体支持。

  4、 甲方对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演讲嘉宾及用于招商的宣传材料,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5、 乙方利用本身掌握的客户资源为本次推介会作招商工作,以付费客户为准。

  6、 乙方招商收入,由乙方或参会人员直接以电汇形式在开会前一周内将会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7、 乙方招收参会人员的会费,甲方按标准对招商价格7折与乙方进行结算。(注:甲方标准的对外招商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人)。甲方扣除乙方收入的应缴税金。

  8、 乙方对外招商应保持和甲方一致或高于甲方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降价,如甲方发现乙方有降价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代理资格。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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