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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2016年4月10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需具备: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然后报省工商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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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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