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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016年6月11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年  月  日时,在  省  市  区  街  号本公司第  会议室召开第  届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过户停止日,本公司共发行股  份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  份股。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共  名,代表股份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 股。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符合本公司章程第55条的规定(此句为到境外上市公司用)。
  时整,会议主席、本公司董事长  先生宣布开会。会议开始讨论议题并通过决议。
  第一个议题:解散本公司
  董事  先生代表董事会向大会报告,由于  原因,本公司经营陷于困境,自  年  月以来实际上处于休业状态,虽经董事会多方努力,仍未使公司出现转机,故建议公司解散。
  报告后,与会者进行了认真讨论。股东  先生就问题提出质询,报告人对质询作了解答。之后,以举手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者一致同意(票同意、票反对、票弃权)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第二个议题:选任清算人
  董事  先生向大会报告,建议会议任命董事会全体董事,加上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及  名职工代表共  人组成清算组。与会者经简短讨论。股东  及  先生建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任清算人。会议主席予以认许。与会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下列人为清算组成员:
  姓名            身份             得票
  董事              全票
  董事               票
  监事会主席           全票
  职工              全票……
  上列清算人已以书面承诺就职。
  会议责成  先生为召集人,在会后  天内召集清算组会议,选举产生清算组代表。
  时  分,会议主席宣布散会。
  会议主席(签名)
  出席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名)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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