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公司变更
文章列表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
2016年6月27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1891640784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1640784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