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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2016年9月4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一、正常情形下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二、特殊情形下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1.在董事会能够履行职责召集股东大会,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在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3.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时,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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