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公司法规
文章列表
公司法是一种行为法
2017年1月28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法人的一大特征。公司直接参与社会的商品流通,其经营、交易行为中与外界发生的关系有一些要由公司法来调整,因而公司法又是一种行为法。
   应该指出,公司法并不调整公司全部的经营行为。如公司进行货物买卖的行为,应由有关合同法予以调整。公司法只调整公司活动中与该组织特点有关的一些行为,如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而与公司组织特点无关的业务行为则由其他相应的有关法律进行调整。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1891640784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1640784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