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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范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程序
2017年2月5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往往给公司财产带来较大风险;实际生活中,这方面发生的问题较多,亟须加以规范。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的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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