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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纳税人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017年8月11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下列纳税人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以下统称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          上述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2、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
    3、经有权机关批准从事生产、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事业单位;
    4、从事生产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5、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6、有缴纳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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