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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具有何种特征?
2018年3月21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上市公司必须是已向社会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交易,成为上市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后,经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后,又达到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也可以依法申请为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可以直接批准上市公司,也可以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证券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对证券的发行、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3、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开设交易场所公开竞价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专为证券交易提供公开竞价交易场所的事业法人。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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