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公司法规
文章列表
新公司法针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的特别规定
2018年3月23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公司是实现人生价值的社会组织,公司中最宝贵的财富就是人。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人的价值。公司法针对当前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特别规定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监事会制度中明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职工的合法利益,有利于在公司内部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公司法还特别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投资人设立公司时,必须充分了解公司法上的这些规定,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1891640784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1640784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