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首 页
律师介绍
律师专长
劳动保障
人事争议
劳动保险
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公司法规
栏目导航
劳动保障
人事争议
劳动保险
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
工伤鉴定
劳动就业
劳动安全
劳动研究
公司知识
公司法规
公司变更
兼并收购
文书税收
股份公司
增资减资
改制重组
解散清算
有限责任
投资融资
品牌运作
文章列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
2018年5月21日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分析说明】
1、履行职务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不得以权谋私;
3、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来源: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律师介绍
案件委托
专长领域
相册影集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邱科铭——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1891640784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
上海劳动律师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上海专业合同律师
上海律师
上海律师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16407844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