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有限责任是大公司兴起的重要因素。而合伙制和个人业主制的所有者一般情况下却需要对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
邱科铭律师,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办理:公司法务等纠纷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人品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获得委托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对国家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②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
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②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③组织章程;
④资金信用、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
⑤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⑥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3、申请营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③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④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4、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③公司章程;
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⑤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⑥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⑧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⑨公司住所证明;
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5、申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国务院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
准文件;
⑶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⑷公司章程;
⑸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⑹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⑺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⑻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⑼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⑾公司住所证明;
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6、申请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和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7、申请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8、申请变更分公司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 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如: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应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律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营业场所,应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9、申请变更企业法人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如: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应提交新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的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变更注册资金,应提交的资金信用证明或验资报告。
-变更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申请变更营业单位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由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如:
-变更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负责人,应提交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变更资金数额,应提交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其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上级主办单位的经营范围,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必须报经审批 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法院破产裁定,或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定,或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③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⑤清算组织成立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⑥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⑦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2、申请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③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④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文件、证件。
13、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
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文件、证件。
14、申请营业单位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该单位的《营业执照》;
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文件、证件。
邱科铭律师 上海知名律师,承办公司法务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